UPS电源设备消防与电气安全要求

作者来源:美世乐  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2-4-27
导读:

一、灭火设施

  UPS蓄电池室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。当采用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时,蓄电池室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,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;当采用全淹没方式灭火时,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动作前联动控制关闭房间内的风门、风阀,停止空调机、排风机,切断非消防电源等。当采用锂电池时,蓄电池室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

  UPS设备房应配置灭火器,并符合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GB50140的有关规定。

  二、报警装置

  UPS设备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,报警信号应直通消防控制室,并符合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116的有关规定。

 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区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,区域外门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,灭火系统的控制箱(柜)应设置在房间外便于操作的地方,且应有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。

  三、电气安全

  UPS设备房的照明线路(包括敷设在吊顶内时)应穿金属套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敷设,金属套管或线槽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。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、通风电机、空调,蓄电池室内严禁设置开关、插座、配电箱。

  蓄电池组的电缆引出线应穿金属套管,且套管引出端应靠近蓄电池的引出端;金属管外围应涂防酸(碱)油漆,封口处应用防酸(碱)材料封堵;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敷设要求,电缆穿管露出地面的高度可低于蓄电池的引出端子200mm-300mm。

  UPS设备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、各类金属管道、金属线槽、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,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。

  四、应急照明

  UPS设备房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识,应急照明的设置应满足作业面的照度不低于作业面正常照度。

  五、防小动物

  UPS电源设备房应采取防止雨水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门、窗、通风管道、电缆桥架等处进入室内的保护措施;UPS设备房内应采取防鼠害和防虫害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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